你好,你的这种情况在全国很普遍,因为以前好多这种没有记录的林权变更。
首先,当时你家获得这块山林的承包权的时候,是否缴纳过一定数额的承包费用,如果缴纳了,当时的缴纳承包费的收据还在吗?如果还在,可以用来作为你家承包山林的一项证据。
其次,能否找到你们村的村民或是村民代表多数人以上证明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承包管理此山林?如果能找到,可以和村里进行协商,适当给予你一定的补偿。
最后,按照国家政策,本次林权改革是不允许强行收回以往承包出去的山林,要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以往的合同进行补充、完善。但是你这种情况比较难办,缺少的东西太多了。
你的这种情况,我个人建议比较难解决,尽量不要采取上诉,可以通过村委会或是林权纠纷仲裁委员会进行协商解决。
你可以在本次林权改革中,依法享有再次承包山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