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后,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判了就立即执行!!!你是说死刑什么时候执行?死缓1年,就是1年后执行,死缓2年,就是2年后执行。可以判死缓,一般就不会被执行死刑了,只要期间没有重大错误就行了,就改判无期了,之后就慢慢减刑……
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
开庭结束后马上枪毙!
立即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