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间盘突出一般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如果是因为自己久坐不运动也能够构成腰间盘突出,并不只是因为工作才导致的生病,职业病规定中也没有腰椎间盘突出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详解腰间盘突出不属于职业病的缘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这个具体要做一个工伤鉴定才能确定。工伤鉴定是有专门的部门出具诊断书。要看你这个腰间盘突出是不是因为工作所引起,如果你的工作不属于得腰间盘突出的范围,那么是不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
这个不算吧,引起腰椎盘突出的原因有很多个,也是中老年容易得的病,难就难在没有医院可以告诉你是工作的原因。
这个虽然算工工作上出的事情但是他不能算是工伤,但是单位要会给一定的补贴。这个事情国家肯定也有明文的规定。
这个根据劳动法有相关的规定,你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如果算是工伤的话,公司应该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