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偷窃10元一下物品被抓

2025年05月05日 19:4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如果主动自首的话会不会留案底”:不会。即使真的给予治安处罚了,也只是在公安派出所有个记录,不会进入你们的个人档案的。

3、“会给予怎样的处罚”:偷十元就是小偷小摸行为,即使报警也只是教育、责令退赔原物(如果无法退还,才会赔偿等价金钱)的事,更何况你们只是打赌图好玩、没有盗窃的故意、主观恶性较小,连给予治安处罚的可能性都不大的。

3、“被罚去的一千元能否要回”:能否要回就难说了,因为:如果他们不给的话,你们是否准备动用法律手段、而不再怕“通知学校”?如果还怕学校知道,他们不难你们就很难办了。

4、“是个人去要回财务和证件合适还是找警察,或者找律师?”:
(1)我觉得找警察合适。找律师也可以,而且更专业、更敬业、速度比警察更快,问题是你要花些律师费,但不会太多。
(2)如果自己去要:如果你不懂法律知识、说不倒他们,很难要回。

5、“好像又接到电话说如果再不给钱就要如何如何了!”:
(1)不理他,且看他能“如何”。
(2)最好你们自己去报警、或是报告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说那个赔偿协议是有胁迫情况下写好的,请求撤销。不过,这样的话,你们这事是瞒不住了:如果想瞒住,就找个律师去要。

网友(2):

可以要回,超市无权罚款或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扣押他人物品的
而且你签的协议书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属于可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2、价值10元的物品不构成盗窃,最多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从你违法行为意图来看,仅是几个哥们打赌的结果,而非故意盗窃行为,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行为,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3、无需自首,可以不去缴纳相关补偿款款项,并想消协、媒体等部门投诉超市,拿回自己的证件和财物
4、不会留什么案底的

网友(3):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所以,10元价值的物品根本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不是犯罪也就不存在自首的问题了。
超市不是行政机关,所以无权强制要求赔偿3000元及扣押证件。因为不是行政机关,其行为也就是民事行为,构成民法上的胁迫,此时您的朋友所作出的任何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因为无效,那么超市已经占有的1000元钱就构成了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还,如果起诉超市,也是百分百胜诉。
建议找一个律师,设计让超市再打电话来,然后引诱其确认整个案件事实并明示其不法要求,进行电话录音,这样就能作为法庭证据,以防一旦对簿公堂,对方耍赖说没这回事。
治安处罚应该是会留案底的,但是行政处罚不影响个人前途,只要未受刑事处罚都不会有什么事。因为这种小额的盗窃所受的行政处罚在法律性质上和交通违章被罚款一样。
可以周旋一下,不用怕,对方是唬人的。

网友(4):

首先,盗窃罪是有起刑点的,各地不一样,但是最低也要500块以上。所以你们的盗窃行为不触犯《刑法》,最多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一般不会有不良记录。

其次,超市保安对你们任何的拘禁、殴打、搜身都是违法的,被胁迫下签署的《自愿赔偿协议》是自始无效的。也就是说,这3000块即便有协议你们也不用执行,已经交的1000块可以要回来,而且你们可以向超市追究其对你们人身损害的赔偿。

在这个案子里,你们已经由最初的侵害者成为了受害人,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对于你们受到的侵害,以及对方收了你们1000块前是需要提供必要证据的。

祝你们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