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到期后,房产抵押关系就自动解除了吗?还需要来办手续吗?

2024年12月17日 12:3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房产抵押到期后,房产抵押关系不会自动解除,需要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网友(2):

房产抵押到期后,房产抵押关系不会自动解除,需要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网友(3):

  1、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在债务清偿之前,抵押权长期有效。
  2、房产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对抵押权没有影响,即使超过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时间,抵押权仍然有效。
  3、债务清偿后,双方当事人要共同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权撤销手续。否则,抵押权仍然设定在该房屋上。

网友(4):

您好!抵押到期贷款还清后,可以联系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的资料,包括银行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他证等材料并可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办好手续之后才算真正注销。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