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不是特殊工种,属于普通职工。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一般街道环卫工人都是社区推荐的,环卫处的工人一般面向社会招聘的。
目前,要求环卫工人全天保洁,一天上班:早上3:00——5:00,白天为上午、下午两班倒,中午休息一小时,至少工作8个小时以上,无基本安全保障,天天辛苦劳累只为城市清洁。
扩展资料: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工种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特种作业包括以下内容: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由此可见,环卫工人并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不是,劳动局文件特殊工种专门罗列了,比如:油漆工、养路工等都是,唯独没有环卫工!你有空到劳动局去查看规定的特殊工种就知道了!!!
环卫工人的工作性质是特殊的 但环卫工人本身是不特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