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死后宅基地为村集体所有。
首先,针对宅基地的所有权来说,无论任何情况,其产权都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
其次,宅基地上的房子,村民对其享有所有权。
但是如果是五保户的话,国家向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所以,五保户去世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_
不管是五保户还是什么身份,宅基地都不属于自己,都属于国家的,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己。
法律分析
五保户是指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同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或者赡养义务人也没有赡养能力的困难人群。相关法律规定,五保户的日常生活由国家和集体提供保障;但不代表只有在农村才有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的宅基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所以,公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转让或拍卖、出售。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宅基地无论任何情况,其产权都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
宅基地上的房子,如果是五保户的话,等五保户过身后,属于村集体所有。
五保户是要放弃房屋产权,以换得村集体的经济照顾。
村集体,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