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关于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公写字楼实行财政补贴的通告:
根据《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 桂林市临桂区关于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公写字楼实行财政补贴的补充通知如下:
临桂区各开发企业、购房户及相关单位:
我区实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后,购房户购房积极踊跃,房产销售状况持续火爆。但大量购房户同时进行契税缴纳的状况,导致税务服务窗口排队拥堵非常严重,无法完全满足购房户及时进行契税缴纳的需求。为保证购房户能及时缴纳契税,疏解集中缴纳契税造成的拥堵状况。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作出以下补充通知:
1、从即日起,2016年10月购房的契税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购房的契税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购房的契税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1月15日。超过契税缴纳截止时间未缴纳契税的,不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2、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动产销售发票时间、销售合同备案时间均须在购房当月。
特此通知。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
2016年11月14日
目前只看到最新的2016年11月14日发的这个文件,从上面的文件看,它没有规定对2017年以后签订的商品房实行补贴。你可以去咨询下卖房的开发商的。
建议你上“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在首页的右上角有导航条“购房补贴”,里面有“房源展示”、“政策法规”,你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