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没办结婚证去医院生孩子时把出生证办好了,后来出生证丢了,请问能补办吗?

2025年05月05日 09:5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并加盖市卫生局统一刻制的补发专用章,同时登记备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但是你是未婚先育,即使你有出生证明,你没有指标,也是没有办法给孩子上户口的。你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才可以。
关于征收标准:
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网友(2):

能,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咨询一下,看看都需要什么证件,全部带起了就可以了

网友(3):

难度很大,你上医院看看有没有当初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