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同情你的遭遇,而且法院连续三次判决不准离婚,有失公允,建议你请律师代理,陈述离婚理由,其实你所说的情况已经构成离婚的条件了,有可能法院中间有猫腻。
女方不想离,都三次了,她不想失去这段婚姻,她打骂老人孩子,是非常严重的吗,还是就是有矛盾时推推搡搡,她跟你离婚,你让一个中年女人怎么过,你想过吗,孩子都生了,人也老人,你提离婚,为什么不好好教训教训她,让她跟你好好过日子
起诉,法院判决不离婚后上诉,上级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然后再上诉,反复几次,基层法院没有敢判不离的。你的情况很可能是法院怕女方找他们闹事,推卸责任的表现
你好,
可以向法院起诉,第四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很大,因为第四次起诉离婚已经证明你们双方感情已确实破裂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或暴力伤害的证明。起诉的到被告一方所在地起诉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你可以上诉。
纵横法律网-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赵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