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征收需区分公租房不同类别:一种是计划经济时期带有福利分房性质的公租房,在征收时原当事人即承租人应先房改取得私有产权后再与征收人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其它同住者只要不是福利分房的受益当事方,征收补偿法律上与其不相关,无需在协议上签字。另一种不属福利分房,纯属租赁关系,房屋征收时只能解除租货关系,承租人没有房屋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签字人为原租赁协议承租签字人。房屋补偿方式由房屋所有权人即政府部门或公有企事业单位选择并得补偿或由当地财政收回补偿款。
承租人签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