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当,未保持安全车速,是导致事故形成的原因,一般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来处理,双方根据事故认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对方的过错,那么对方就要承担全责或者大部分责任。
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中华人民共合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轮车左转过线,被同向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撞了,交警如何分责任
都有责任
三个轮的啦。
电动三轮与两轮电动车出车祸伤人,三轮电动车不出钱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