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身份转变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再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确权到新的家庭代表名下。
如果是非法侵占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的,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农村二轮认定承包后,身份转变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固定职工等人员的,已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再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不再登记确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身份,并依法办理其所属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但不得以此为由,调减其所属家庭土地承包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