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的问题是几个法律概念,第一,你被撞伤出了车祸是意外事故,车主要赔偿你,这是交通法规定的;第二,你在下班途中受意外伤害,单位的工伤是要赔偿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第三,如果企业为员工投保了商业保险,也就是我们说的团体意外,如果附加条款包括上下班途中,那么保险公司是要赔偿的。单次事故的索赔在人身保险中不依补偿原则因为人本身是无价的,但是意外伤害是另当别论的。就你的案件,如果肇事车主给予你相应赔偿款,包括治疗费用,误工费用,营养费等,那么理论上是不能再划归在公司的工伤范畴,对于公司投保的商业保险索赔需要提供原始单据,如果车主赔偿了医疗等费用,就不能再到你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是,对于车主没有给予赔偿的部分,你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至于公司是否要按工伤再给予补偿一般情况不会。有些详细处理事宜可直接问我。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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