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工厂上班!现在辞职不想干了!想结工资!厂方说工资得等到发工资时才能拿!我干了三个月!他...

2025年05月05日 06:1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很明显不合法!去劳动局投诉!找记者报道!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网友(2):

那就过两个月过来领,跟他们说好,把钱放好了

网友(3):

去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