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而导致的社会网络化,对我国行政法律规范和价值取向、政府行为内容和方式、相对人权利实现途径,都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和冲击.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进行网络立法,对政府权力和相对人权利严格法定,合理设置政府职权,转变政府行为模式,积极进行国际合作,加强对网络行为合理管制,是应对网络化对中国行政法治挑战的基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