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屋归产权登记方需要几个条件同时具备:
第一,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第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第三,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房间如果你不能拿出直接证明文件证明你有出钱 ,那么没你份了。
孩子的话,看双方条件了。法院会倾向于各方面比较好 那方面
估计孩子会判给你。如果婚房是10年之前共同买的,可能还有你的份。如果不是就麻烦了
房子会给女方 女方必须给男方一些房钱 孩子就不知道了 谁条件好就给谁
孩子的话应该是抚养权会给经济能力相对好的一方的,给你的可能性大一些。女方可以支付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婚房应该是共有的。
那房子肯定是给女方了,孩子就不一定了,我感觉是给女方的可能性大,必定是女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