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被朋友拿去办了一个营业执照,然后他在其经营。最后出现了债务。 请问我有连带责任吗?

2025年05月05日 18:5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好 以你的身份证办理的营业执照按道理来说您就是法人 如果欠的债务都是您的名字或者是店名的话 ,
依法应当由你承担。 但是清偿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这是我认为的,仅供参考不复法律任何责任 谢谢

网友(2):

从法律上讲你是营业执照的法人,要负责任的。

网友(3):

如果注册人是你,出了问题后,你一定会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网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