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礼金是彩礼,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女方家庭丧失劳动力的的补偿,结婚时,男方需支付彩礼,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亦是社会上的习惯,法律上对此是不禁止的。要戒指项链这是社会习惯,法律上也不禁止。
2、如果不爽,可以不结婚,另寻不需要彩礼、戒指、项链的女人去结婚。
约定俗成!虽法律规定禁止索取彩礼,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强迫/逼迫,法律不管。
买卖婚姻是明码实价,以买卖为基础,以金钱为前题,无感情的婚姻,这才是法律禁止的。
请阅读相关法律对"买卖婚姻"的司法解释。
谢谢采纳!
这个是要明码标价才算是买卖婚姻吧,但结婚需要给女方的三金属于习俗,你可以不遵守习俗,不给,你也可以不结婚的,
兄弟,你搞错了,所谓买卖婚姻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即没谈恋爱而拿钱去买,与谈恋爱要彩礼是两码子的事,至于彩礼的多少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了,不涉及到法律的!
你这么纠结干脆就别结婚了,跟一个算计的人在一起多累,你要这么说有钱的人给媳妇买钻石,项链,今天送车明个送房子的,你还不滴去死去,要啥啥没有,还嫌女的要彩礼戒指项链..这是种穷疯了的表现,这就来了句,爱你的人就怕给的不够,不爱你的人生怕你花他一分钱.所以就怕女人瞎眼,男人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