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0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祖培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蔚国、张叶伟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燕芬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监督庭庭长;
吕小明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吴威丽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 毅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山丹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跃飞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玲、李斌、张庆华、叶翔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闵龙琪的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燕芬的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跃飞的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庆文的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