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引导和防范农业企业非法集资

2025年05月06日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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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早打小、及时果断,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上升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金融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人民银行巫山支行、银监会巫山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金融办,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部门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主(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