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属于什么局

编办属于什么局
2025年05月05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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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编办的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的地区称编制局,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
编办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行政性临时机构和非常设机构的备案及注销工作。(四)审核县委、县政府和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岗位结构;审核县党政机关副局(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县级党政机构限额和县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拟订行政编制分配方案。(五)审核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岗位结构。(六)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岗位结构;审核县副局(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制定全县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县级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培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逐步建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八)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异动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审核;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县本级机构编制档案的管理。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友(2):

编办的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的地区称编制局,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由于“编委”是国家编制的单位,所以即便是某市级“编办”也不直接从属于哪个局,而是直接同级“编委”的领导。下级“编委”受上级“编委”的领导,其最高级为中央编委。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职责履行评估的对象是所有市直事业单位,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运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登记管理条例执行情况4个方面共18项。

评估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理顺单位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加强对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的动态监管,着力构建依据评估结果设置、整合撤销机构及增减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从而实现机构编制工作由重审批到重监管的转变。

网友(3):

编办即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是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换言之,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均设有编办。
由于编制委员会是国家编制的单位,所以即便是某市级编办也不直接从属于哪个局,而是直接同级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级编制委员会为受上级编制委员会的领导,其最高级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编办的全称是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的地区称编制局,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局或下属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和指标分配。

网友(4):

编办的全称是“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能主要是审核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岗位结构以及行政编制总额;审核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等。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制及待遇都可能要经过编办的审核。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党中央各部门之间、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党中央各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派驻地方机构、驻外使领馆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省级党委政府厅局机构设置、省级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口岸查验单位机构编制和全国市县机构编制分类、省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机关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订全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中央编委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八)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网友(5):

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