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穆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2016-07-28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东侧珠光花园8幢301。
合肥穆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MA2MYEEP8G,企业法人张哲,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合肥穆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培训咨询,网络信息咨询与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会务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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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2019年8月3日给被告人张哲的穆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转账玖玖捌元整(998元),支付方式是转账到该公司的微信收款码,被告公司承诺给原告指导情感方面的问题,遇到不会回复的内容,可以帮忙指导,承诺半个月到一个月解决情感问题,并且承诺15分钟回复,但是在原告交了钱之后,每一次的提问,对方都是隔很久才回,而且指导敷衍了事,每一次根本就没有直接解决当下的问题,而是让我去看课程,我已经给导师说了,课程看了,需要的是指导,然而对方每次都是推卸责任,并且回复的时间间隔很长。 打个比方,就像我花钱去看医生,医生的回复是,你去看医学方面的书吧,你看懂了的话,你的病自然就会治好了,那我想请问,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还花钱去找医生干嘛呢? 在此期间我还跟被告聊过,以谈合作(面试做对方公司工作人员)的形式说想去公司见面,原本借此机会想跟被告好好聊一聊,如果对方实在不愿意好好指导的话就退钱,但是对方给我发了2次假地址,害得我浪费了往返的时间和打车成本。 后来我找被告公司的导师理论我的事,说他们不能收了钱就不认人,然后每次指导敷衍了事,浪费我们的时间,相当于就是在浪费我们的钱,后来被告公司老板张哲直接把我拉黑,并且让导师把我从群里踢出,该做法严重违背报课的承诺,并且还不退钱,这无异于是抢劫。 现在原告申请法官向被告的违约行为支付相关的法律责任,申请被告退还原告玖玖捌元整(998元)整,并且加上被告给原告发的假地址,来回浪费的时间成本及打车成本叁佰元整(300元),以及所有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