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因进了看守所,他前妻自愿打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2025年05月05日 00:00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前妻的行为,没有前夫的明确委托授权,在法律上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原则上,前妻的行为效力待定。事后,如果前夫否定的,欠条无效;如果前妻已经自愿实际偿还的,法律不禁止,且有效,这在法律上属于财产赠与,即前妻自愿将财产赠与前夫(替前夫偿还债务);而赠与的承诺,在财产实际交付前,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承诺。


  一、无权代理行为,原则上,效力待定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二、财产赠与,原则上,在实际交付前,随时可以反悔。

  1、《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合同法》第188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网友(2):

第三人自愿为借款人偿还欠款,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利益的,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