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又无罪释放获得的赔偿谁赔付?

刑事案件立案后又无罪释放获得的赔偿谁赔付?
2025年05月05日 14:0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相关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网友(2):

  《国家赔偿法》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但是,如实施犯罪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情节轻微销案的,不予赔偿。

网友(3):

这个好像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