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泽佳苑经适房什么时候入住

2025年05月07日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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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长阳站7号地西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房山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461857.40 平方米,共分 四 期开发建设。(楼号表示方法:南地块为S*#楼,北地块为N*#楼)其中:
  一期建设范围:东至小区内绿化带,南至京良路,西至规划滨河路;北至规划纬四路;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小区内绿化带,南至京良路,西至小区内规划道路;北至小区内绿化带;
  三期建设范围:东至规划经一北路,南至京良路,西至规划滨河路;北至小区内规划道路;
  四期建设范围:东至规划经一北路,南至小区内规划道路,西至规划滨河路;北至规划纬三路;
  
  二、建设内容
  1、一期建筑面积 103219.27 平方米
  建设内容:S10#、S11#、S18#-S22#住宅楼,S17#配套用房,S-CK1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位于S17#楼一二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老年活动场站(位于S17#楼地上一层,建筑面积322平方米);
  存自行车处(位于各住宅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地下车库(位于S-CK1地下一二层,建筑面积12404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位于S-CK1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各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0平方米);
  热力点(位于S-CK1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5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35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375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120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100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
  2、二期建筑面积 92088.75 平方米
  建设内容:S7#、S12#、S13#、S14#、S16#住宅楼,S15#配套用房,S-CK2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S15#楼地上二层,建筑面积386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位于S15#楼地上二层,建筑面积322平方米);
  室外文体活动场(位于各处中心绿地附近,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存自行车处(位于各住宅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地下车库(位于S-CK2地下一二层,建筑面积28324.18平方米);
  人防工程(位于S-CK2地下一二层,建筑面积22118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位于S15#楼地上一二层,建筑面积322平方米);
  配电室(位于S-CK2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各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20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140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4705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
  3、三期建筑面积 108085.18 平方米
  建设内容:S1#、S3#、S4#、S6#、S8#、S9#住宅楼,S2#、S5#、N5#、N13#、N14#配套用房,N6#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位于S5#楼楼一二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室外文体活动场(位于各处中心绿地附近,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托老所(位于S2#楼,建筑面积1449平方米);
  配套学校(位于N13#楼,建筑面积10513平方米);
  幼儿园(位于N14#楼,建筑面积4582平方米);
  菜市场(位于N5#楼地上一层,建筑面积322平方米);
  商业服务(位于N5#楼,建筑面积2118平方米);
  居委会(位于N5#楼地上三层,建筑面积322平方米);
  社区服务中心(位于N5#楼地上三层,建筑面积322平方米);
  人防工程(位于N5#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存自行车处(位于各住宅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081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各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
  公共厕所(位于S2#楼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N5#楼地上一层建筑面积41平方米);
  锅炉房(位于N6#楼,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65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11000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1729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1300平方米 。
  计划建设时间: 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
  4、四期建筑面积 158463.55 平方米
  建设内容:N1#、N3#、N4#、N7#、N8#、N12#住宅楼,N9#、N10#、N15#配套用房, N2#、N11#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N-CK地下车库;
  公共服务设施: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位于N10#楼,建筑面积3220平方米);
  室外文体活动场(位于各处中心绿地附近,建筑面积122平方米);
  公交首末站(位于N9#楼,建筑面积483平方米);
  存自行车处(位于各住宅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842平方米);
  地下车库(位于N-CK地下一二层,建筑面积20981平方米);
  人防工程(位于N-CK地下一二层,建筑面积9540平方米);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开闭站(位于N2#楼,建筑面积338平方米);
  配电室(位于N-CK地下二层,建筑面积292平方米);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位于各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0平方米);
  燃气调压站(位于N11#楼,建筑面积16平方米);
  热力点(位于N-CK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密闭式清洁站(位于N15#楼,建筑面积16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35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500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9000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4380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 。
  
  三、拆迁进度
  本项目场地平整,不存在拆迁。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S10#、S11#、S18-S22# 住宅楼应与 S17#商业服务、老年活动场站、存自行车处、S-CK1地下车库、人防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热力点、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S10#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含地下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其他各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为施工围墙及围挡。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
  2、二期项目:
  S7#、S12-S14#、S16# 住宅楼应与 S15#社区卫生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存自行车处、S-CK2地下车库、人防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热力点、邮政所、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S16#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含地下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其他各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为施工围墙及围挡。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
  3、三期项目:
  S1#、S3#、S4#、S6#、S8#、S9#住宅楼应与S2#托老所、S5#商业服务、N13#配套学校、N14#幼儿园、N5#菜市场、商业服务、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人防工程、存自行车处 公共服务设施、 N6#锅炉房、公共厕所、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S1#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三期区域内的所有(含地下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其他各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为施工围墙及围挡。
  如三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
  4、四期项目:
  N1#、N3#、N4#、N7#、N8#、N12#住宅楼应与 N10#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存自行车处、N-CK地下车库、人防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N2#开闭站、N9#公交首末站、N11#燃气调压站、配电室、热力点、N15#密闭式清洁站、公共厕所、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N1#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四期区域内的所有(含地下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为施工围墙及围挡。
  如四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在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覆盖。
  
  北京天恒康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8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