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其间获得的财产,但是由于来源是赠与,赠与得来的房子,是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除非赠与人(婆婆)是赠与给你们双方的。如果明确表示了赠与给某一方,就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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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说的共有财产,并非一定要登记在双方名下。共有财产也可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如果这套房子,你老公愿意作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也可以到房管局申请,增加你为共有人。
假如你老公不愿你作为共有财产,那这套房子就还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卖掉房子,不需要你的许可。
希望能够帮到您!
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商业理财知万家"
敬请关注!
房屋继承税,房价的10%在加公证费。最好找个中介作,有可能便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