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跨省迁移后,需要更换身份证吗

2025年05月05日 07:1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公安部令第43号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民不需要换领身份证:

一,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市的市辖区行政区域内。

二,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县的行政区域内。

即如果公民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需要换领身份证。

居民户口跨省迁移后,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的住址发生了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八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网友(2):

需要。

需要换领身份证的:跨省迁移户口的,需要办理身份证换领手续。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落户手续的同时,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登记项目错误、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提供原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迁了户口后身份证需不需要换

网友(3):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重新办理的,因为身份证号码严格来说是伴随你终身的,不管户籍怎么迁移都不会发生变动的。
如果是跨地区或是跨省迁移户口的话,应该重新办理一下。毕竟在孩子上学,购买车辆是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网友(4):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公民在办理跨省迁户口时应重新办理身份证换领手续,常驻在本市各个市的行政区域之间的市民,本县行政区域内变迁移变动的,这些可以不用换领居民身份证件,迁出原本住的市辖区内居住公民或者是原本住在县象征区域内的居住公民,需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时候办理换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网友(5):

需要的。
对于居民户口跨地级市以上户口迁移以后,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是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使用,否则使用旧的身份证会影响到新的户籍地政策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