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中,当事人有证人证明不欠钱,只是证据之一。当事人还应该证实转账记录的用途,转账钱款的去向才是最主要的。
同时对方提供了转账记录也属于孤证,他也应该证实其他借款凭证。
关于是否能够败诉,无法准确判断,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全面性进行衡量后做出判决。
法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肯定要比转账记录要弱一些
只要你能证明 ,他转给你钱的用途,即可。 用途比如还你钱,找你买东西,还是你说的借你钱。 如果是借你钱,只要你提供后来还钱的记录 (还的现金,只要你有当天的银行取款记录都算)。
如果只有证人证言,胜算不大,估计会打个几年。不知道你要花多少时间,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