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人去世,家属能否继承或继续租赁吗

2025年02月08日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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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可以申请续租,但不能继承。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廉租房属于国家所,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廉租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至于承租人家属续租问题,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家属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扩展资料:

案例:

问:我家原有四口人,我和妻子带着年幼的孩子与父亲租住在一套廉租房内。廉租房是以父亲的名义申请的,现父亲病故但房子还在租期之内。夫妻两人的收入状况与当初申请廉租房时相比,又没有明显增加,每年工资都没有超过低收入线。请问,我能否继承或续租父亲的廉租房?

答:城镇廉租房是政府或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面向最低收入家庭或是其他需保障家庭的,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的保障性住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自有财产才能被继承。城镇廉租房的住房性质属于公房,故租房人不对其拥有房屋产权,所以廉租房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

且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每年都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所以租住廉租房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当条件不符合规定时承租人应退出廉租房。

综上,廉租房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但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租赁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因此,按照你的描述,只要你一家三口现在仍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就可推举你作为新的租赁人与相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

网友(2):

可以申请续租。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廉租房属于国家所,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廉租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至于承租人家属续租问题,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家属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网友(3):

城镇廉租房是政府或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面向**收入家庭或是其他需保障家庭的,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的保障性住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自有财产才能被继承。城镇廉租房的住房性质属于公房,故租房人不对其拥有房屋产权,所以廉租房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且从《城镇**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收入家庭,每年都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所以租住廉租房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当条件不符合规定时承租人应退出廉租房。综上,廉租房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但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租赁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因此,按照你的描述,只要你一家三口现在仍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就可推举你作为新的租赁人与相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