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期间能否鉴定。如果鉴定对本人有什么影响

2025年05月06日 06:4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对本人没啥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网友(2):

一般在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鉴定,否则可能不予鉴定或者鉴定结论不客观,赔偿时可能产生争议。

网友(3):

现行的及对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工伤鉴定期间不需要上班,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作为被保人,如何才能在不幸出险时顺利理赔?《保险理赔按照这几步走,其实不难》 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根据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或者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规定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国家法律制度都没有规定的事情所以也就不能给出大家一个准确的答案了,但是,一般情形下在康复期间最好是不要急于去申请工伤鉴定的,因为当时的劳动能力有影响有可能就是一种假象,说不定康复期完了以后身体机能自动就恢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