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汾永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对象

2025年05月05日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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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2015年及以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
(五)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
(六)身体建康,能适应应聘岗位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2年的,参加2013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添加为招聘单位对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2015年 12月1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