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没有正常的履行辞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其实你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自己跑掉的做法很不好哦 ^_^
此外,不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可以不发放工资,但是你不存在这个担心。
如果你入职的单位管理很正规,档案什么的都在单位,那就最好态度好点儿回去办理离职手续。
不用,试用期不用那么讲究的啦。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辞职,否则要承担因此给单位带来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