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删除打卡机中的指纹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可以的,但要尽快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才能获得相关赔偿的。不然,到时超过劳动行政部门下来调查取证的机会。
不可以,删除后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回复数据,公司涉嫌伪造证据会被加重处罚!
要想以旷工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本部门的考勤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报就可以了。
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