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遗嘱,房屋产权的法律问题

2024年12月09日 09:2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对于继承人没有继承异议的,可作公证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做产权变更,产权变更后对于自己份额的产权可自由处分,变卖的话和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到房管机构过户即可(要交税)。
2、他拥有继承权,(代位继承,即代替其父亲继承祖父祖母遗产),除非有遗嘱规定,否则房屋不归他所有,而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如你所说应当只有子女)平均继承。
3、同上回答的代位继承权,外孙可代位其母继承外祖母财产,但其母未尽到赡养义务的除外。
4、如果对方愿意随时可以变更产权人,若对方不愿意,希望当初双方变更产权时有书面协议存在,证明房屋归你所有,否则会很麻烦。如请律师,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你房屋的价值等综合因素收费,最好与律师面谈。)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网友(2):

问题一:可带上父母死亡证明、产权证、自己的身份证,以及由社区或驻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包括兄弟姐妹情况、爷奶情况)到该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在取得了公证书后,可携带该公证书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产权人手续。之后,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问题二:父母双亡的,他们生前所有子女(包括养子女)均有继承权。无论以何种理由想独占的,均不准许。
问题三:如果外孙在外婆健在时,有证据证明外孙曾承担了一定的供养义务和照料义务的,可以列为继承人之一。
问题四:你说的“由于某种原因”过户给了他人,使人无法判断这原因是否可能妨碍你收回房屋。因此建议请律师协助并讲明事实原委。其律师费用将根据你时间量和难易程度按相关标准酌情收费。

网友(3):

第一个问题是离不开公证的。第二个问题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没有理由一人独占。第三个问题如果有遗嘱那么孙子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孙子女也可以继承,那就是老人的孩子即孙子女的父母先于老人去世。第四个问题涉及具体诉讼问题,在此不好判断,可以与当地律师来协商确定一下律师费

网友(4):

1、产权证是你母亲的名字,所有权属于你母亲,你母亲同意就可以进行买卖。
2、他享有继承权,各继承人平均享有遗产。
3、外孙不享有外婆的继承权
4、已经过户,所有权属于他人,你不可以在主张所有权。

网友(5):

如果所有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没有争议,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争议,需要携带法院判决书方能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