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小孟是某公司的司机,某次因醉酒驾驶并造成他人死亡而被判交通肇事罪,在一审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书面寄送给他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小孟因其被判刑所以公司决定单方面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小孟感到很生气,他认为,之所以当时醉酒驾驶,是因为陪公司领导应酬,在领导的要求下喝酒的,造成被判刑这个结果公司有一定的责任,被开除没问题,但是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小孟被判交通肇事罪,已经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所以,公司与小孟解除劳动合同完全合乎法律的规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关于该法律规定,恰恰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因此,上述公司的做法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