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现已赔偿清楚了,他们己给谅解书了,驾驶证还要吊销吗?请解释

2025年05月04日 23:2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内容,吊销驾驶证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内容,为此,交通事故赔偿与否与吊销交通驾驶证没有必然的联系。是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与是否赔偿无关。吊销驾驶证需法定依据为我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具体有如下情形: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网友(2):

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驾驶证。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