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提出离婚,需要怎样赔偿?

2025年05月05日 14:33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根据相关因素的影响程度不同,以及对另一方造成的危害不同。法院才能做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2):

  基于你所述情形,我仅作如下答复:

  一、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行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依法作出判决。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是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收益(房产、存款等)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所有权如非男方也非女方的情况下,在该房产所有权人未明确赠予男、女方的,男、女方对该房产无权分割。

  四、婚姻法对于有过错一方的认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对你的主张负举证义务。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我联系,也可至我的空间查询。

网友(3):

不管你同不同意,只要双方不同居,到了一定时间,男的就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劝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判,当然,过错方要赔的,但你得先有证据,没有证据法院不管你的。
孩子太小了,一般会判给母亲,除非母亲经济差得无法养孩子或主动放弃监护权,房子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会两个分,如果女方有男方出轨的证据,可以要求多分一点。

网友(4):

女方不同意,可能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孩子可能性很判给女方,至于房屋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考虑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