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了,交警这边就结案了。公安机关调解不具有强制力,顶多是帮助说一下,没有什么强制力,如果双方同意那就同意,不同意就拿着认定书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赔偿就行了,法院才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如果是调解并约定一次性了解的就结案了,如果是诉讼,后遗症还是要赔偿的。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认定进行责任划分,如果双方同意就民事赔偿调解的,交警可以进行调节。到此事故的处理就已经完毕。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只要能证明是因这次事故引起的就可以,没证明他们不给你办理的,如果什么人什么事在没证明的情况下就能随随便便得到理赔,那保险公司都成了救助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