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生产苹果产品,需要突出使用适用于苹果某某产品型号或者其他,不构成侵权,如果单独使用苹果则构成侵权,有可能面临工商查处或者商标侵权,。
2、在突出使用“苹果”字样的情况下:“苹果配套用品”、“适用于苹果***产品”、,“苹果专用”字样均构成商标侵权
“苹果配套用品”、“适用于苹果***产品”、“苹果专用”字样的同时,在包装上明确写明并不是“苹果”品牌的商品,使之与“苹果”商品可以正确区别,那就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
在未得到“苹果”商标持有人允许的情况下,宣传是“苹果配套企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同时也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权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突出使用苹果构成侵权,未经商标权人许可。
建议生产出的产品,该产品可以用于品牌的商品,突出宣传公司形象,避免使用苹果标注或者突出苹果商标。
参考资料:先风知识产权集团
问题一回答:
首先说一下商标侵权:
在不突出使用“苹果”字样的情况下:
“苹果配套用品”、“适用于苹果***产品”不构成商标侵权,“苹果专用”字样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具体由工商部门或者法院进行判定,但一般会判定为侵权)。
在突出使用“苹果”字样的情况下:“苹果配套用品”、“适用于苹果***产品”、,“苹果专用”字样均构成商标侵权。
其次,即便不构成商标侵权,在“苹果”商标具备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还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了其他侵权行为: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因此,在该商标具备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苹果配套用品”、“适用于苹果***产品”、,“苹果专用”字样均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看被侵权商品的知名度以及是否会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是“苹果”商品。如果在使用
“苹果配套用品”、“适用于苹果***产品”、“苹果专用”字样的同时,在包装上明确写明并不是“苹果”品牌的商品,使之与“苹果”商品可以正确区别,那就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
问题二回答:在未得到“苹果”商标持有人允许的情况下,宣传是“苹果配套企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同时也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权行为。
建议在商品上使用“苹果”字样时这样写:“该产品可以用于下列品牌的商品:三月XX型号、苹果XX型号、....”,并明确标明该商品自己的商标及厂名厂址,在对企业宣传时则应该如实宣传。
一、关于是否涉及到侵权、不正当竞争,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苹果”文字商标,是注册在哪几类商品上,“苹果”文字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其驰名的时间又是多长?
2、手机壳与“苹果”文字商标的注册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类商品?是大类还是小类?
3、网站上宣传” ***有限责任公司, 苹果配套企业“是否导致相关公众误认、混同。
二、鉴于是否侵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考虑上面诸多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经济全球化,国际品牌全球化的情况下,在傍名牌与山寨变身正牌的角逐中,不仅仅是商业角逐,更是一场法律智慧的角逐。
发不给他人符合人体还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