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提供的文书及签名明显造假,你们可以当庭向法庭提出来,要求进行笔迹,如果对方律师不认同你们的对照文本,又不同意做笔迹鉴定,法庭就会判决其承担败诉责任。
如果认为有必要,法庭会指定进行笔迹鉴定,来作为关键证据。
对于他们造假的行为,如果进行笔迹鉴定后,你们可以要求法庭对其处罚。
如果涉及到印章或者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文书造假,你们还可以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构成犯罪,行为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补充回答:
对于你们提供的证据,对方律师是有权质询的。当然,你们也可以质询对方提供的证据。
法官的行为合法。
你们可以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这个事情对方律师说了不算,必须要由法官作出裁决。因为通过笔迹鉴定才能够使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对于笔迹造假者必须绳之以法,法庭是会支持这一主张的。如果法庭对于你们提出来的要求做笔迹鉴定不加支持,或者是征求对方律师的意见,那就是法官收受对方的贿赂了。这就需要你们花高价从外地也请律师,或者是直接向市一级检察院起诉主审法官,告他枉法裁判即或不受理也没有关系,但是笔迹鉴定就会得到法庭的支持,对方律师说的不算
请求对文书做笔迹司法鉴定,让事实说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