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遇到此类问题,我与爱人在外地打工,我爱人昨天发烧去医疗室看病,医生问:青霉素过不过敏?我爱人在家一直打青霉素没有问题,我们说不过敏,医生给挂上点滴后走开去看其他病人,只有两三分钟我爱人就喊恶心想吐,我赶进将输液管关掉喊医生过来,我爱人就不行了,心跳和呼吸全部停止,现112急救后重新复活,我想咨询一下该卫生所的医生在这次事故中应负什么样的责任?没做皮试就打菌必治应不应该?
1.非法行医2.在没有做药敏试验的前提下发生的过敏休克算医疗事故3.后期治疗费用应该由她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