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与他父母协商,如果不成的话,你可以起诉,他的行为是侵占罪,已经构成了犯罪,一般会处以刑罚,你可以把这点与他父母讲明,你可以要求他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他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
2:19岁,父母不承担责任。
3:你找他的费用由你自己承担。
4: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威胁他爸爸妈妈,不还钱就报案抓他。
建议次类案件很不好搞,不论是在法院还是在公安,拖就一个字,还是找他爸爸妈妈说说吧。
在刑事上,应当构成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
1、你朋友的行为不是盗窃,属于侵占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如果你钱包里有三千五左右现金,以及银行卡两张和其他证件的合计价值超过5000元,对方就涉嫌侵占罪。但即使不构成犯罪也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归还。
2、他已经19岁,不再是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当自己承担,不能要求他的父母赔偿,你只有要求其本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