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半挂车)出了交通事故。主车车头撞伤了行人,我的主车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挂车无保险。

2024年12月11日 05:0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肯定不适用了,从13年3月起挂车就可以不购买交强险,所以这条免责条款也就随之作废了。
从3月1日起,挂车不需要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有不足的部分,则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2):

一,先由你的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分项赔偿行人的损失。
二,剩下的由你的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赔偿(对象是强险的剩余,再按责任比例分担的部分)。
三,如果前述按责任比例分担的部分还有剩余,还由你赔偿。
请看!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友(3):

最后保险公司怎样赔呀?很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