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钱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依据是否有故意欺诈行为来进行区分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没有任何正式的法律、法规支持超市买东西产生差价赔偿的。这种情况只有在商价的营销策略中产生,承诺差价赔偿,用以吸引消费者。这种问题只能靠协商,建议消费者适可而止。即使是产生严重分歧产生仲裁或诉讼,取证相关难,而且商家的宣传随时在更新,最终解释权也在制定宣传内容的商家。当然,在其宣传内容的有效期内,商家应该履约,不过,还是前面说的,取证难。
是沃尔玛吗?
有这个说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