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2025年05月07日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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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房屋所有权。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扩展资料:

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在性质上说法 律教育网原创其特点主要有:

(1)必须是财产权;

(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

(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利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