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增加了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所减缓,改革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深化改革,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继续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体制,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是从当地企业所得收入中征收的税收,中央地方分成40:60。这是从地方征收的税收为何60%归中央。
因为各国对进口商品都征收进口关税,我国平均关税率10%,10%的税与一般生产企业利润率相当,由于国内省与省之间产品流通是不征关税的并且国内市场大,企业产品大多销到外省,为了保偿消费省的利益,国家把企业所税60%归中央。
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总的来说是四六比例,就是中央60%,地方40%,地方40%中省市县分配比例各省不同,以湖南为例:中央60%、省级15%、州市县级25%
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企业所得税基本上是中央与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