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官司都必须以证据为支撑,所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你的那份A院活检组织报告很重要,尤其是上面的日期,医生的那句话“人手有限,太忙了,是有疏忽的之类的话”,如果医院承认是疏忽,则一切都好办,建议你再去一次医院再问一次,用采访机甚至手机把医院负责人的话重录一遍,取得证据。
个人建议,用这个证据直接和医院对话,尽量不要打官司,官司会折磨死人,而且时间长,尽量安慰你的母亲吧,你家里条件好的话,这种事就忍了吧,骨转移其实截肢与否最终都不免你不想看到的结果发生,官司尽量不要打,尽量找医院交涉,让他们赔偿吧。
A院的医生的行为视你母亲的情况,可能会定为医疗事故罪,但医疗事故罪中的医疗事故必须由专门的鉴定委员会认定,过程繁杂,但证据清楚有利,打胜官司应该不会有问题
如果你真想打的话,还是建议你请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