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2025年05月07日 00:45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1.1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A、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B、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第四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2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⑴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⑵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第一步: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网友(2):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注意以下有关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购买方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可在大厅指定窗口领取);
2、对应的原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等;
4、原蓝字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进项转出的记账凭证;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附报的其他资料。
针对原蓝字发票的不同情况,需要增加携带的资料和进行的相关处理可以参见附表。
三、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应先进行认证。如抵扣联、发票联均已丢失,购买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已抄报税证明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和抵扣的相应手续。

网友(3):

对方发票是否已经认证抵扣?
如果没有,对方退还发票各联次,并出具公司加盖公章的退货证明,理由不要写货物滞销,要写规格不符之类的理由,你们在税控系统中做红字发票申请,然后连同对方证明、发票各联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

如果已经认证抵扣,要对方去国税局开退货证明并作进项税转出,退还发票各联次,后续工作同上。

红字发票不需要交给对方。

网友(4):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网友(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据此,贵单位应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要求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网友(6):

如果对方已经认证入账了,则你们双方需要签订一个退货协议,内容包括退货原因、数量、金额等并加盖双方公章,并由对方向他们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等他们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由对方转交给你们,由你们凭借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开好后交给对方单位入账。

但根据你的说法,我估计对方还没有进行认证入账。如果对方还没有认证入账,则对方单位需要给你们提供一个拒收理由书,内容包括开票的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以及拒收理由(千万不能填写退货,否则你们的主管税务机关会不予受理,填写数量或金额错误最好)等,由你们在开票系统里填写红字申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带上红字申请单、拒收理由书、电子版本的红字申请单以及原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去你们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凭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不用给对方单位,原来被对方拒收的发票抵扣联和对方单位记账联装订保存,作为纳税备查资料。